北京日报客户端3月13日消息,北京四方兄弟搬家有限公司(下称四方兄弟搬家公司)涉嫌强迫交易一案又有新进展。记者从北京市朝阳区检察院获悉,四方兄弟搬家公司,及其法定代表人、实际控制人赵某强,连带5名车组长被检方指控犯有强迫交易罪,近日被公诉至朝阳法院。起诉书指控的强迫交易事实多达40余起,涉案金额总计超过13万元。
起诉书显示,被告人赵某强,案发前系四方兄弟搬家公司的法定代表人、实际控制人,徐某江、任某红等5名被告人均为四方兄弟搬家公司的车组长。此外,四方兄弟搬家公司也被列为被告单位。
起诉书指控,四方兄弟搬家公司于2019年7月至2020年7月间,为攫取非法利益,其法定代表人、实际控制人赵某强通过电话与客户约定搬运费用并达成口头协议,后指使被告人徐某江、任某红、豆某飞、豆某丰、文某强等人在搬运过程中,单方提高搬运费用,并以停止搬运、言语威胁等方式强迫客户接受服务并支付钱款,严重扰乱市场经济秩序。
记者注意到,起诉书列出的具体犯罪指控达40余起,强迫受害人支付搬运费总计超过13万元。受害者中甚至有70多岁的老人,强迫交易金额单笔最高的达到1.6万元。
朝阳检察院第二检察部副主任张龙介绍,赵某强在58同城、百度等平台宣传四方兄弟搬家公司,通过电话与客户达成口头协议,约定搬家费用。但当车辆到达搬家现场后,赵某强便指使车组长以及搬运工单方面提高搬运价格,并且隐瞒了书面规定的每人每小时300元的搬运费用。在搬运过程中或者搬运结束后,他们通过停止搬运或者言语威胁等方式,索要远高于最初约定的价格,强迫客户接受指定服务。
张龙说,案件办理过程中,赵某强等人反复强调他们实施的是正常交易行为,专案组为此进行了大量释法说理工作:以暴力、威胁手段强买强卖商品,以客户不愿接受的价格,强迫其接受服务并支付价款,这种行为本身就已构成强迫交易。
最终,根据嫌疑人供词、证人证词、支付宝、微信转账记录等证据,检方指控了40余起犯罪事实,犯罪嫌疑人全部认罪认罚。除了被起诉的6名被告人外,根据宽严相济的刑事政策,检方还对其余人员作出了相对不诉处理。
朝阳检察院认为,被告单位四方兄弟搬家公司,被告人赵某强等6人以威胁手段强迫他人接受服务,情节严重;赵某强作为公司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,徐某江、任某红等5人作为直接责任人员,应承担刑事责任。检方于近日以强迫交易罪向朝阳法院提起公诉。
(原题为《强迫交易,涉案金额超13万元!北京四方兄弟搬家公司被提起公诉》)