起重(吊装)作业“十不吊”和“八严禁”的内容
一、吊装作业“十不吊”的内容
1、指挥信号不明 不准吊 ;
2、斜牵斜拉 不准吊 ;
3、被吊物重量不明或超负荷 不准吊 ;
4、散物捆扎不牢或物料装放过满 不准吊 ;
5、吊物上有人 不准吊 ;
6、埋在地下物 不准吊 ;
7、机械安全装置失灵 不准吊 ;
8、现场光线暗看不清吊物起落点 不准吊 ;
9、棱刃物与钢丝绳直接接触无保护措施 不准吊 ;
10、六级以上强风 不准吊 。
二、吊装作业“八严禁”的内容
(1)严禁 人员站在起吊区域内或从吊起的货物底下钻过;
(2)严禁 站在死角或敞车边上;
(3)严禁 站在起吊物件上;
(4)严禁 用手校正吊高半米以上的物件;
(5)严禁 用手脚伸入已吊起的货物下方直接取垫衬物;
(6)严禁 重物下降时快速重放;
(7)严禁 用起重机拉动车辆和撞击物;
(8)严禁 在路基松软的场地起吊